文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与大学生村官开展经验交流

文章作者:刘小鹿时间:2012-07-09浏览:198

 

72日上午,学院文学院赴来安县新安镇红桥村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与红桥村大学生村官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来安县新安镇红桥村村主任助理刘海蓉、平洋村村主任助理胡芳君向学院实践小分队介绍了大学生村官的大致工作内容,并分享了自己考取村官的经验。

 

作为从学院已毕业两年的学生,刘海蓉在热情接待社会实践小分队队员的同时,向大家讲述了在自己考取村官前的一些经历。她指出大学生村官起着将信息传播到农村,将时代发展潮流传到基层的媒介作用,所以考取村官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既要熟知国家对农村所实施的相关政策,还要拥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知识等。胡芳君强调,大学生村官除了要具有相关的知识外,还要有沉着应对多种场合的能力。每名村官被聘请后,任期长达3年,并根据相关安排,与当地村干部相互合作,共同服务于乡镇村民。

 交流会最后,两位村官希望在校大学生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相关政策,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扎根于基层,惠及广大村民。

终审人: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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